2016-04-05

達摩破相論(四)無量善法普會於心


『破相論』8~9問,透過對斷惡、持戒、行善、習定、度眾、修慧…等,在「三界心性」裡類戒行的文詞形式,直指法理的真實義,並釐清其繫縛之處。

悟性論有云:「眼見色時,不染於色;耳聞聲時,不染於聲,皆解脫也」,文中「不染」,於觀心法義,可言「不住於染」。如同經云:「見色性者,常解脫;見色相者,常繫縛。」

繼上篇運用澄清語意,這篇加入的軸線,則是---形式與內涵的區辨。

內涵是形式的本質,形式是內涵的表達,就如色性與色相之關聯。這篇對「三毒心」中執念的行為語詞,依觀心法理,將之澄清及辨識,利以入道。 


內文

8問:「菩薩摩訶薩由持三聚淨戒,行六波羅蜜,方成佛道;今令學者唯只觀心,不修戒行,云何成佛?」


答:「三聚淨戒者,即制三毒心也。制三毒,成無量善聚。聚者,會也;無量善法普會於心,故名三聚淨戒。六波羅蜜者,即淨六根也。胡名波羅蜜,漢名達彼岸;以六根清淨,不染六塵,即是度煩惱河,至菩提岸。故名六波羅蜜。」

9問:「如經所說;三聚淨戒者,誓斷一切惡、誓修一切善、誓度一切眾生。今者唯言制三毒心,豈不文義有乖也?」

答:「佛所說是真實語。菩薩摩訶薩,於過去因中修行時,為對三毒,發三誓願:斷一切惡,故常持戒,對於貪毒;誓修一切善,故常習定,對於瞋毒;誓度一切眾生,故常修慧,對於癡毒。由持如是戒定慧等三種淨法,故能超彼三毒成佛道也。

諸惡消滅,名之為斷;諸善具足,名之為修。以能斷惡修善,則萬行成就,自他俱利,普濟群生,名之為度。

則知所修戒行不離於心,若自心清淨,則一切佛土皆悉清淨。故經云:心垢則眾生垢,心淨則眾生淨;欲得淨土,當淨其心;隨其心淨,則佛土淨。三聚淨戒,自然成就。」

行法~

「行為者」的操作,都是基於這形式的概念;操作,即是形式。概念,則是內涵。

就如同表與裡關係,表於外,裡於內。故說!形式只是表象,內涵才是其本質。也可做此形容--本質為主,表象為影。

心者萬法之根本,對現象本身的感知-辨識-歸因-評價-處置,是三界心性之自然而為。因此「三毒心」本著顛倒之識,常將影子尊成主體,無根條花果之意識流。而「無明之心」本著盲癡之性,甚執念某種形式,卻不願探其所由,任憑有所謂,或盲瞎自持。 

例:8問[唯只觀心,不修戒行,云何成佛?],透過澄清語意來查看,是將觀心、修戒,視為各異的形式了。故有!原本要完成很多戒行才能達成,如今卻只採用觀心的疑慮?

例:9問[誓斷一切惡、誓修一切善、誓度一切眾生。今者唯言制三毒心,豈不文義有乖也?],更多的形式被提出,如誓斷一切、誓修一切、誓度一切,甚至有未能界定的善、惡及眾生。如此!有恐法義錯謬的質詢提問,也屬染心顛倒意識之必然反應。

察之!影位與主位錯次對待,心志將驅向貪性;影位與主位分別對待,心志則趨向嗔性;影位與主位渾然未知,心志迷持驅向癡性。

見色相者,常繫縛。「志求佛道」卻自縛,那就先區辨,將它還原於色性吧!

這篇用的鬆綁法,便是----澄清語意+形式與內涵的區辨。


三聚淨戒之意象圖


「見色性者,常解脫」!

於8-9問答所列「色相」、「色性」之法義,概略如下:

&「三聚淨戒」~即制三毒心也。三毒,指貪嗔癡之心向狀態,輕縱皆屬之。聚者,會也。淨戒,持理入,以淨換置,則無染心。
 
何謂「制」?指心性驅動性,即以整體性之勢,減弱分別性之動,直至可辨虛實。

如此!輕三毒縱三毒,任一行法,皆能普會,故云「無量善法普會於心」。

等同!無量善法普會於心,即是制三毒、三聚淨戒之內涵。


&「六波羅蜜者」~即淨六根也。胡名波羅蜜,漢名達彼岸              

何謂「淨」?即染心之反面。以淨代入,心性不住於染,卻也不於淨,直至可觀轉換!
        
如此!由六根出入六塵而起六識時,行法晉普會,便是透過煩惱河,而至菩提岸了。 

等同!無量善法普會於心,即是不染六塵、六根清淨的內涵。


@「誓斷一切惡」~諸惡消滅,名之為斷。故常持戒,對於貪毒。

何謂「斷」?即心志的決定。理既已清,察視心性,法理為歸,迷修妄求不復在。

@「誓修一切善」~諸善具足,名之為修。故常習定,對於瞋毒。

何謂「修」?即心性的齊志。聚既有方,普會於心,當是慣性,迷持妄起亦起善。

@「誓度一切眾生」~自他俱利,普濟群生,名之為度。故常修慧,對於癡毒

何謂「度」?即法性的量衡。四大五蘊,皆由心起,亦由心滅,迷執信邪有叡辨。

如此!欲得淨土,當淨其心;隨其心淨,則佛土淨;故「斷、修、度」即「制、淨」。

等同!有染覆必有淨解,故「無量善法普會於心」之法德,或有八萬四千之名式。


聚善之意象圖

 經云:[心者萬法之根本,一切諸法唯心所生。],根條花果多種形式,同出法性,本整體覺知。但顛倒意識,以果為志,以形論性。當無以為證時,更編排迷執、盲信苦求,以慰欲求之心牢。

若欲見未見,恐「理入直會」有疑,或有繫縛,當以提撥,澄清本意,區辨行入。

總則!「普會於心」是心性之本然,覺識之現狀。如以貪根入法,不離嗔癡;以嗔根入法,不離貪癡;三根總攝,乃三聚之相。六淨之義,如同三聚,任一根入,六根合計。

「普會」諸法同然,因破碎性、紛雜性、填義性,也只是染心之象。染任一邊角返照,相互因待之性,有染必有淨,因整體性、含攝性、乃源自本心之性。故可「觀」此轉換之神識,則是已返自心之初窺。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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